为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系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以科研促教学,特制定奖励办法(讨论稿)如下:
一、奖励原则:
(一) 奖励的对象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系教职工。
(二) 强化激励机制,鼓励多出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有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
二、科研项目(一次性奖励第一主持人):
国家级立项的在研项目5000元;部级在研项目1500元;省级在研项目1000元;厅级在研项目800元;院级在研项目300元。该项目结题获奖后按成果奖的10%给予奖励。参与申报50元。
三、学术论文(一次性奖励第一作者)
投递学术论文之前先到校科研处登记并开推荐信方可投递,否则不予以报销:
(一) 论文被SCI收录,3000元/篇;被EI收录,1500元/篇。
(二) 国家重点期刊1000元/篇,3千字以下800元/篇不足5百字300元/篇。
(三) 省级期刊100元/篇,3千字以下80元/篇,不足5百字30元/篇。
(四) 在本院学报发表不奖励,同篇论文就高奖励一次。
四、学术著作:
论著划分为独著、第一主编、主编、副主编、编委、作者等六个等级。按个人撰写字数每万字发给作者200元奖金;担任独著、第一主编、其它主编、副主编、编委者,除按本人撰写字数奖励外,分别给以5000元、2000元、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
五、教材:
凡参加教材编写者,每编写万字奖励150元;独立编写者另加500元,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另加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
六、院级教学、科研有关比赛: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或鼓励)奖100元,参与50元。各等奖项授予相应的证书。
七、附则:
(一) 每年12月份,凭科研成果的原件及有关材料到系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奖励。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消、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作假者在两年内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成果的申报和评奖。
(二)本办法由学院护理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