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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2-28作者:点击数:

教思政司函〔20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参选方式

1. 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由学校直接推荐报名,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后,于3月10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

六、报名事宜

1. 报名方式

活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选人需登陆活动官方网站,点击“我要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完毕后直接提交。

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请在网上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具体要求

报名表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并扫描成图片格式,与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10日前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没有提交报名表扫描件视为未报名成功。(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七、参与平台

1. 本次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手机官网、人民新闻客户端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专区,及时发布评选进展情况;

2. 鼓励参选人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请直接上传至“人民微视频”,要求时长2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2G;

3. 活动将开通人民微博讨论区,请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互动交流并参与投票。

八、其他

1.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 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及中国大学生网相关专题。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重点宣传推广本次活动,并在校园网首页醒目位置重点设置指向活动官方网站的图片、文字链接。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的参与热度在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展示。

3. 活动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及中国大学生网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九、联系方式

1.活动组委会:

人民网:周子玉010-65363937 熊 旭010-65367969

传 真:010-65369989

大学生杂志社:高丽飒、钟 鑫010-64876015

传 真:010-64871010

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

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

中国大学生网:stu.chinacampus.org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肖文旭010-6609766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