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学位办[2015]11号文件要求,请2013年4月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于4月29日前将《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文档)、自考学籍表复印件(2份)、本科毕业证(复印2份)、外语统一考试或CET4合格证书(复印2份)、照片(一寸、两寸各两张、一寸的蓝底电子文档)等,报护理学院:
1.申请时间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位。
2.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国家四六级考试(本校组织)。参加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
注意:本次时间紧迫,请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认真阅读文件,正确填写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材料。
时间:2015年4月27,28,29 9:00-11:30,14:30-17:00
地点:成都医学院天回校区 教学楼一楼 人文护理教研室
现场提交:打印版材料(杨翔老师)→ 提交电子版材料(杨建华老师),可以委托他人提交材料,后果自负。
护理学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