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学位办[2014]13号文件要求,请2012年4月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于5月5日前将《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文档)、自考学籍表复印件(2份)、本科毕业证(复印2份)、外语统一考试或CET4合格证书(复印2份)、照片(一寸、两寸各两张、一寸的蓝底电子文档)等,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62739121),授位条件(川学位办[2014]10号文件):
1、申请时间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位。
2、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国家四六级考试(本校组织)。参加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
注意:
护理学专业的学生,请认真阅读文件,正确填写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为:2014年5月4日14:30-17:00
2014年5月5日14:30-17:00
提交地点:成都医学院天回校区,人文护理教研室 杨老师
咨询电话:028-62308673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