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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通知】关于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领取的通知

时间:2015-01-06作者:点击数:

接上级通知,转发下列文件

请各位护理专业的自考生将缴费凭证交至天回校区人文护理教研室,或者快递给杨翔老师,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12日。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成医继教〔2015〕1号

 

关于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领取的通知

 

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各考生:

根据川教考院〔2014〕154号文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与颁发工作,现将2014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办理及领取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毕业证办理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1月12日前

考生提供缴费证明

各专业院系

1月13-14日

审查缴费材料、下发证书

学校自考办

1月15-19日

院系组织发放毕业证书、学籍表

各专业院系

 

二、  毕业证领取办法

(一)院系审查登记办法

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审查各考生提供缴费证明,并填好登记表(详见附件,请在表内“备注”项标注该生来源,若为教学点考生,请详细标明具体教学点),并留存登记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表格顺序整理好后于13-14日报送学校自考办,学校自考办核对后将按照已缴齐登记名册统一发放毕业证书与学籍表。未提供缴费证明复印件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书与学籍表。

院系向学校自考办提供材料:登记名册,缴费凭证复印件(按登记表内准考证号顺序对应整理)

(二)毕业考生证书领取办法

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属专业院系负责老师提交自学考试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凭证,合计两次应缴学费。若考生欠费,请先至我校新都校区财务处补齐学费;若缴费凭证遗失,请先至新都校区财务处白川老师处开具已缴费证明书,然后再按要求办理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毕业证书领取工作将在下学期开学后另行安排。

考生向院系提供材料:所有缴费凭证复印件。

领取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档案密封办法

已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与盖章的毕业生,领到《毕业生学籍表》后,将其粘贴于登记表内相应位置,至天回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三楼田老师处密封盖章。

办理时间:1月16-19日8:30-11:30,14:30-17:00

(四)咨询电话

学校自考办: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老师, 02862308628

药学院: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57

护理学院: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杨翔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73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 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