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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申请】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知

时间:2016-11-24作者:点击数:

成医继教〔201628

 

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办理通知

 

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计财处:

根据川教考院〔2016195号文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与颁发工作,现将2016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办理及领取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执行。

一、毕业证办理日程安排        

 

 

工 作 内 容

承办单位

1124

下发毕业生预提名单

省考试院

1125-122

核对毕业预提信息,考生提供学费缴费证明、毕业生申请表等材料,发放毕业生登记表并报送纸质档毕业材料至学校自考办

各专业院系

125-6

审查毕业材料

学校自考办

1272400

上传毕业生申请库

学校自考办

129

下发毕业生勘误数据

省考试院

12122400

接收毕业生勘误信息,再次核对信息,上传毕业库

学校自考办

1213日前

报送纸质档毕业材料

各专业院系

1214日前

考生返还毕业生登记表至各院系

各专业院系

1215日前

审核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档毕业材料

学校自考办

1219-23

集中审查毕业生材料,办理毕业生证书

省考试院

通知时间

发放毕业证书

各专业院系

备注: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工作计划随考试院实际办理安排适当调整,请以自考办通知为准。

二、  毕业预提名单核对及毕业材料报送

(一)考生核对毕业预提名单

各专业院系接收省考试院下发的毕业预提名单后,通知预毕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至各院系核对毕业生相关信息,经核准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毕业材料报送

1.院系向学校自考办提供材料:

已确认签名的毕业预提名单;

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每份申请书后附考生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缴费登记名册(附件1)及缴费凭证复印件,由我校或教学点财务处开具的集体缴费证明单,该材料单独整理装订。填写登记表时,请在表内“备注”项标注该生来源,若为教学点考生,请详细标明具体教学点。

2.考生向院系提供材料: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2),请按表格提示在相应位置粘贴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四川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所有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欠费,请先至我校新都校区财务处补齐学费;若缴费凭证遗失,请学生至各院系负责老师处登记,由院系老师统一至新都校区财务处开具已缴费证明书。

备注:请将所有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

(三)注意事项:

1.省教育考试院将委托专门机构对所报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2.未提供缴费证明复印件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书与学籍表。

三、关于毕业生档案密封的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档案的管理,档案袋由我校统一密封署章,不办理考生个人密封档案袋业务。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署章的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各院系负责老师处。待考试院下发毕业生学籍表,由院系老师统一整理后交学校自考办密封署章。接考试院统一安排发放通知后与毕业证书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待定。

四、咨询电话

学校自考办: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田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28

药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     廖老师,联系电话:13880953027

护理学院: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73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 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61122